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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春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维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6-06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五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五十二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10月20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参会的4名关联董事李春建、于小虎、许晓军、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6-06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华锦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本公司五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与会的关联董事李春建先生、杜秉光先生、于小虎先生、许晓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春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98,733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08月02日   经营范围: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试生产项目筹建);原油销售(仅限供给子公司);压力容器制造、热能电力开发、新产品设计开发、技术转让、代理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限子公司经营)、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塑料制品、建安工程、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各项限分公司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华锦集团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514,41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6%,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锦集团的资产总额为3,146,812.29万元,负债总额2,475,995.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68%,股东权益合计670,817.0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65,713.04万元,实现净利润20,523.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华锦集团的资产总额为3,255,638.25万元,负债总额2,313,332.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06%,股东权益合计942,305.48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35,239.60万元,实现净利润121,282.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华锦集团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向华锦集团租赁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内的共计十六宗土地。土地使用权租金为27元/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仟陆佰贰拾肆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26,241,266.25元)。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为十年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锦集团   2、交易标的:华锦集团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十六宗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内的土地,总租赁面积为玖拾柒万壹仟捌佰玖拾捌点柒伍平方米(971,898.75平方米)。   3、交易价格:土地使用权租金为27元/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仟陆佰贰拾肆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26,241,266.25元)。   4、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为十年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结算方式:租金每年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其中公司应于每年8月1日前将租金中的贰佰肆拾肆万元(2,440,000.00元)上缴政府,剩余土地租金公司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华锦集团缴纳,并将款项划到华锦集团指定的账户上。本合同下的租金标准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可以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做补充调整。   6、生效条件和时间:自签订之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上述内容已协商完毕,双方无异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辽宁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与华锦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   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标准明确,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锦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3,293.03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交易,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着重要意义,是公司发展所必需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五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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